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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會三讀通過「護理人員法第37條條文修正草案」,明定未取得護理人員資格,卻執行護理人員業務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金;雇用未取得護理人員資格者,也可處1萬5000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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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撫新制三讀 2023年7月1日後新進公務員改確定提撥制、政府最後擔保責任
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111年5月1號新法上路
更新日期: 2023-09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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